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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委原组织部长涉嫌受贿受审

发布人:李国亮律师  发布时间:2008/10/24 16:01:44  浏览1176次 字体大小:
本报长沙10月23日电 记者赵文明 昨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郴州市委原副巡视员刘清江(副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

  刘清江捕前系中共郴州市委副巡视员。据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至2006年期间,被告人刘清江利用其担任临武县人民政府县长、临武县委书记、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以及郴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的职务之便,在工程承揽及结算、开矿****审批、矿权纠纷处理、项目审批、水电开发、干部任用和人事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400多万元。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被告人刘清江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据记者了解,刘清江亦是中共郴州市委原书记李大伦的亲家,双方子女曾于2001年在长沙大办婚宴,后移民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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