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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校长追县长签字被拘”(续):7名干部被处理

发布人:李国亮律师  发布时间:2008/10/28 16:47:15  浏览1056次 字体大小:
  “校长求县长签字被拘”后续

    陕西绥德职业中学校长高勇为尽快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找县长签字遭停职和拘留一事有了新进展。近日,记者从榆林市纪检委获悉,对该事件7位相关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理。

    

县长:责令纠错

    经过榆林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绥德县县长崔博对政府机关及相关部门不依法行政问题负有教育不够、管理不严的领导责任,特别是在公安人员找其了解情况及公安局长向其汇报,准备对高勇实施行政拘留的意见后,崔博没有做出坚决、有效的制止,使得县公安局做出了对高勇行政拘留7日的错误决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因此,由榆林市纪委监察局对崔博的上述问题进行责令纠错。

    教育局长:诫勉督导

    纪监部门认为绥德县教育局对高勇做出建议停职的处理意见不妥当,因此对绥德县教育局局长刘世国及领导班子进行诫勉督导。

    此外,绥德县政府办主任张峰岗,未经集体研究,就向公安机关报案,致使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因此,对张峰岗作出诫勉督导处理。

  公安局长:党内警告

    同时,绥德县公安局局长任文国,副局长马兴盛在该事件中,由于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因此对该两人作出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对绥德县城关派出所所长张宪东、副所长折飞生也进行诫勉督导。《华商报》供稿

    - 新闻回放

    去年12月25日,绥德职业中学校长高勇为尽快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去找县长崔博签字,而县长要去参加一个会议,心急的校长追着县长并打开车门,希望县长签完字再走,结果被旁人拉开。

    当天,绥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就接到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峰岗的盖有办公室公章的书面报案后,决定对高勇行政拘留7天。此事被媒体曝光后,高勇的处理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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