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 >> 文章正文

男子取款机捡到信用卡 取款5万后自首获刑2年

发布人:李国亮律师  发布时间:2008/11/9 18:06:47  浏览1870次 字体大小:

·陕西破获取款机现金被盗案 原是银行保安所为

·ATM取款机取款居然取出一只活老鼠!

·歹徒在取款机上装摄像工具 湘皖联手破案

    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但从福建来浙江温州务工的王强(化名)却遇到了从天而降的“幸运”。但正是这份“幸运”,把他送进了牢房。

    2008年7月19日晚上10点左右,王强来到浙江温州龙湾区永兴街道纪兴路口的中国农业银行自动取款机旁,他想转帐归还欠朋友的贷款。可没想到,他的卡却插不到取款机里。他仔细查看了一下,发现取款机内有一张卡,且处于可操作状态,经他查询了,余额足足有21万余元。

    取钱还是不取?几十秒后,王强把卡退了出来。但随后他糊里糊涂地又把卡塞进了取款机,当出现输入密码的提示后,他试着输入123456,竟成功地进入了操作系统。

    幸运再一次来临,王强再也无法拒绝诱惑,看看四周无人,他转账了5万到自己的卡中。然后把自己的卡插入,转账3万到朋友卡中。

    然而事后王强越想越害怕,吃不香,睡不着。两天后,他走进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归还了赃款。

    鉴于王强有自首情节,且能主动归还赃款,龙湾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版权所有@江苏卓达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18936089755 18936087138 传真:0512-68636561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络香路18号(三元一村北门进) 苏ICP备12058822号
技术支持:苏州百斯特网络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