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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案终审裁定:刑期2年6个月 缓期3年执行
发布人:李国亮律师 发布时间:2008/11/17 23:00: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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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快讯(记者杨彦) 周正龙案二审今天(17日)公开开庭审理,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最终裁定:判周正龙犯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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