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诉郑码专利案一审判决
网易科技
2007年4月,中易公司为维护其自有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就微软Windows98、2000、2003、XP等操作系统侵权使用郑码输入法专利权、著作权以及侵权使用中易公司的宋体、黑体字库著作权两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微软公司在收到中易公司前述两案起诉书后,于2007年5月28日向专利复审委递交了《郑码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2008年3月25日,专利复审委驳回微软关于《郑码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申请,依法对第11282号案作出审查决定:“维持89108851.2号发明专利权有效。”(89108851.2号是“字根编码输入法及其设备”——郑码的专利申请号)。并于4月22日将《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送达中易公司和微软公司。
微软公司对专利复审委做出的裁决不服,于7月中旬将专利复审委告上了法庭。
2008年10月7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时,专利复审委的代理人和郑码发明人之一的郑珑作为第三人均出庭参加答辩。原告与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郑码”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最终法院驳回微软的起诉请求,维持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1128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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