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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近30亿 原营口东华经贸董事长汪振东被枪毙

发布人:姑苏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8/12/18 16:57:56  浏览2048次 字体大小:

非法集资近30亿元,一人自杀,一人被枪毙,这都是蚂惹的祸?不———

蚂小自己不会忽悠

 

    案件背景

    以养蚂小致富为诱饵,原辽宁省营口市东华经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汪振东非法集资、诈骗人民币29.9499亿元,11月2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汪振东在辽宁省营口市被执行死刑。

    

51岁的汪振东是辽宁省盖州市榜式堡乡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认定,2002年5月至2004年12月,汪振东以盖州市宇晨养殖场、营口东华生态养殖公司等企业的名义,在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无资金保证能力的情况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用后笔集资款兑付前笔集资款本金和利息的手段,诱骗蚂小养殖户与其所属公司签订《蚂小养殖购销合同》共计109161份,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29.9499亿元。

    上述资金中,除偿还部分养殖户本金14.755亿元及支付高额利息7.2147亿元、东华集团下属企业占用1.9959亿元外,其余款项均被汪振东以广告宣传、企业庆典、公益赞助、偿还个人贷款、借给个人或单位使用等各种形式支出。案发前,尚有7.9802亿元无法返还。汪振东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巨大经济损失,还导致1人自杀身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

    汪振东非法集资诈骗案,是近期辽宁省发生的3起在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集资诈骗特大案件之一。这起案件,因其涉及的犯罪人员多,被害人呈群体性等特点,引起广泛关注。

    一群自己不会忽悠的蚂小,怎么成就了汪振东特大集资诈骗案呢?记者带着疑问,走近了这个“谜团”,虽然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遭遇了被劫、拒绝与冷遇,却也从这次颇有刺激的采访中,了解到与本案有关的一些被严密封锁的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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