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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被民警推倒摔伤 倾家荡产起诉13年(图)

发布人:姑苏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8/12/26 14:09:37  浏览1739次 字体大小:
 13年前,55岁的付发淑被民警推到摔伤。13年后,经过不断的诉讼,积蓄已经花光的付发淑终于等来了乌鲁木齐中院的终审判决:民警所在单位赔偿付发淑14万余元。

从1999年至今,68岁的付发淑已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几十位农民工成功讨回工资,2008年这一年,付发淑帮助了12位农民工。李远新 摄

今年9月,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将民警所在单位赔偿付发淑的金额提至14万余元。李远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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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年68岁,在她55岁时,有一天,她被民警意外推倒摔伤,生活从此改变。 她只有初中文化,为了讨个说法,她变卖家产,勤学法律,在一次次“不受理”、“不赔偿”的答复下,依然坚持。13年来,她不曾找媒体呼吁,也没有请求人为干涉以使事情尽快解决,她说,这都不是正道,不能替代法律。 2008年9月,在终于拿到法院终审判决时,她又生感慨:官司似乎赢了,可似乎又输了。

    12月23日,只有10平方米的房间里,灯光昏暗。头发花白的付发淑低头在一本已破旧不堪的《国家赔偿法》上认真做着标记。简陋的房间内,除了高低床和桌子外,就是一摞摞法律书籍。

    翻看法律书籍是付发淑十多年来的习惯。让人有点吃惊的是只有初中文化的付发淑对各种法律法规非常熟悉,尤其是对《国家赔偿法》和《劳动法》了解得很透彻,说起来头头是道。

    付发淑说,这两部法律一部和自己的官司有关,另一部和她最近干的工作有关。

    付发淑最近的“工作”是给讨薪农民工以法律帮助,免费的。她说,她想帮助农民工用法律维权,而不是以爬塔吊、上门闹的方式讨薪。

    付发淑学习法律,缘于13年前在她身上发生了一件事。

    事发:被民警推倒在地致骨折

    付发淑是四川绵阳市三台县人,至今已在乌鲁木齐居住21年。上世纪90年代初,初来新疆的付发淑一无所有,经过一番打拼,她在乌鲁木齐火车站附近拥有了两家装修一新的餐厅、一个小商店以及一个送煤站。因为为人勤奋、开朗,菜品价廉味美,餐厅生意很不错,每个月都有三四千元的收入,这让周围的人很是羡慕。

    1995年7月4日,发生了一件改变付发淑生活现状的事。当天16时,付发淑在餐厅里忙着招呼客人,她的弟弟付友全也在餐厅里帮忙。

    付发淑回忆说,当时,店里突然来了七八名男子,其中一个穿紫红色衣服的男子问付友全:“有没有看到一个鼻子上带伤的人来过?”

    见对方很急,付友全告诉对方:“来过,在我这儿买了个西瓜吃,那人还说和人打架受了伤,问哪儿有创可贴卖,我告诉他雅西楼有个中医医院,他就走了。”

    “我以为是来问人的,问完就会走,没想到那些人或许觉得弟弟不老实,要把他带到派出所去。”付发淑说,这时她才明白眼前的几个人是民警。

    付友全不愿去派出所,因而和民警发生了争执,一旁的付发淑上前阻止,却被一个中等身材、偏胖的小伙子推倒在地,之后,她就坐在地上怎么也起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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