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业青年银行外蹲守专抢大额储户(图)
刘贺天当庭向被害人鞠躬,希望获得被害人原谅。 王文波 图
从右至左分别为宋子灵、刘贺天、马燕泽。 王文波 图
来自安徽、河南的三无业青年在北京市多家银行外蹲守,伺机抢劫独自一人提取大额现金的储户。今天上午,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无业青年宋子灵、刘贺天、马燕泽被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刑,其中宋子灵、刘贺天被判处无期徒刑,马燕泽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自2007年9月开始,三人先后在北京市朝阳区、丰台区、大兴区多家银行外抢劫提取了大额现金的单身储户。三人作案时通常由宋子灵开车选择银行,刘贺天进银行锁定目标,等“猎物”出了银行,他们开车尾随至僻静处持棍棒殴打被害人并实施抢劫,手段凶狠。被害人王某从银行提取了5万元现金,骑电动自行车回家,被宋子灵从后面驾车撞倒,刘贺天上前持木棍殴打王某,抢走装有现金5万元的挎包。被害人姜某从银行取出5.6万元被三人盯上,遭到殴打抢劫后姜某竟产生了短暂失忆,单位同事看到她满身是土和血污、精小恍惚地回到单位连忙问出了什么事,姜某说不清楚,表示不太记得了。同事向110报警后,才知道之前已有路人报警说姜某被人抢劫了。
宋之灵等人抢劫多次得手后胆子越来越大,此后甚至在一次抢劫中将被害人从驾驶的奇瑞QQ上拉下殴打,随即三人开着这辆QQ扬长而去。而三人抢劫得手的最大一笔钱财高达19万元。2007年10月31日中午,宋之灵三人驾驶抢来的QQ车尾随提取了19万元现金的樊某,由于樊某也开着车没机会下手,三人从石景山鲁谷大街一直跟踪樊某到宣武区广安门立交桥下。等樊某一下车,刘贺天、马燕泽立即冲上去对樊某拳打脚踢,抢得装有19万元现金的电脑包后三人驾车逃走。樊某报警后,公安机关发现宋子灵、刘贺天、马燕泽有重大嫌疑。 2007年11月5日,公安机关在丰台区一家发廊内将宋子灵抓获,在安徽省阜阳市将刘贺天抓获,在河南省郑州市将马燕泽抓获。
经查,宋子灵、刘贺天二人共策划实施了七起抢劫犯罪,纠集马燕泽参与了其中的六起,共抢得价值49.22万元的财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子灵、刘贺天、马燕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三人多次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惩处。刘贺天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宋子灵、马燕泽认罪态度较好,且能退还大部分赃款;刘贺天、马燕泽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常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