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 >> 文章正文

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一审判决 田文华被判无期徒刑

发布人:苏州律师  发布时间:2009/1/22 22:46:05  浏览1580次 字体大小:

 

1月22日,众多媒体记者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采访。当日,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一审宣判。新华社记者 王民 摄

 新华网石家庄1月22日电(记者朱峰 杨守勇)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对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中的数名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其中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

    被告人张玉军犯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张彦章犯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被告人高俊杰犯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薛建忠犯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张彦军犯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肖玉犯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耿金平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耿金珠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被告单位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罚金4937万余元。被告人、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多万元。被告人、原三鹿集团高管王玉良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原三鹿集团高管杭志奇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被告人、原三鹿集团高管吴聚生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版权所有@江苏卓达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18936089755 18936087138 传真:0512-68636561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络香路18号(三元一村北门进) 苏ICP备12058822号
技术支持:苏州百斯特网络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