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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一区原经委副主任赌光90余万贪污受贿款被判19年

发布人:苏州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9/1/28 20:26:35  浏览1767次 字体大小:
重庆涪陵区一原经委副主任赌光90余万元贪污受贿款被判刑19年

    新华网重庆1月28日电(记者朱薇)重庆涪陵区原经委副主任何明胜嗜赌成性,不仅将贪污受贿90余万元全输在赌桌上,最后还因债主追债四处躲藏。日前,重庆涪陵区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何明胜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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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2007年9月20日,何明胜向单位请假,说出差几天,出去以后手机一直不通。几天后,新光造纸厂的债主到经委要账,单位才得知何失踪了。9月底单位接到市民举报,称何挪用公款,用于赌博。随后检察院立案调查,同年12月底,检察人员在浙江绍兴,将躲藏的何明胜抓获归案。

    据涪陵区检察院有关人士介绍,何明胜十分好赌,且赌博金额大。在案发前,何晚上通常******、抓阄到深夜,甚至凌晨。白天上班时就睡觉,有时上班也在想着赌博。何被捕后,曾多次忏悔,是赌博害了他。

    经审理查明,在2005年至2007年期间,何明胜利用其担任涪陵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涪陵新光造纸厂清算组组长以及涪陵丝绸集团公司清算组组长的职务之便,先后伙同下属虚列支出贪污26万元、挪用公款46万元,受贿9万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金额达9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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