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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跳楼伤人案终审 养狗人赔95万(图)

发布人:苏州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9/3/19 19:14:29  浏览1723次 字体大小:
该案是全国因饲养动物引发的侵权案中赔偿金额最大的一宗

    

    张老师在法庭上等待终审判决 记者 杨帆 摄 

    藏獒跳楼,砸伤过路女老师,并对其造成一级伤残,余生只能在轮椅上度过。昨日,(重庆)市五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狗主人晏先生夫妇赔偿张女士95万余元。

    法院称,该案是全国因饲养动物引发的侵权案中赔偿金额最大的一宗。

  受害人哭着听宣判

    上午10时许,市五中院公开宣判此案,并进行全程录像。

    开庭前,张女士的丈夫告诉记者,妻子的身体每况愈下,当天本来要到医院去做理疗,得知案子要宣判,坚持来到法庭,想亲耳听到判决结果。张女士坐着轮椅,出现在法庭,由书记员、法警等4人合力将她抬到上诉席。与去年11月14日出庭时相比,张女士头发花白,面目憔悴,44岁的她看上去有50多岁的样子。肇事藏獒的主人晏某夫妇没有露面。

    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

……上诉请求部分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听到此,张女士开始低声抽泣。

    二审判多赔24万元

    二审判决增加了护理费、精小损失费、营养费等,共计24万余元。

    晏某夫妇的代理人夏华平律师告诉记者,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后,再决定是否申述。“案子拖了近两年,已经没有谁输谁赢了,此事对两家人都造成了巨大伤害。我们也只是想通过此案起到警示教育后人的作用。”夏律师如此表示。

    “再多的钱也买不回我的健康。”张女士称。

  突破最高法院规定

    “判决抛弃了法院沿用的参照工伤护理费赔偿的计算方法,突破了最高法院的规定。”该案的承办法官胡智勇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应参照工伤,按照判决时当地的护理行业的平均劳务报酬标准计算。该案参照当地劳动力的市场价格,以护工的工资为参照,这样更准确,避免了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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