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万来源不明财产仅判3年 官员财产申报不能再等
原海南省文昌市委书记谢明中贪污2500万元,装满19箱,其中有8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此项仅判三年。
●腐败官员来源不明的财产动辄百万,但按刑法被判超不过五年。现在预计提高到十年,正义网民调显示,60%的人认为“最高判十年还太轻,死刑都不为过”。
●新加坡的公务员只要有超出收入的财产,如果无法说明来源,就被推定为贪污。新加坡刑律之所以强悍,是因为拥有一个强悍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北京大学姜明安等学者认为,中国全面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现在的关键,是我们有没有破釜沉舟、排除阻力、真正推进反腐败进程的决心和魄力”。
“10年还太轻,死刑都不为过。”
2500万元,装满19个密码箱。原海南文昌市委书记谢明中以两个强大的数据刺激了公众对贪腐近乎麻木的小经。
其中有800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此项仅判有期徒刑三年。
“这样人应该拉出去杀头!”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位前厅级干部难以控制作为普通人的愤怒,尽管身为司法人士他清楚地知道,慎用死刑是当前的政策导向。
8月末,谢明中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死缓的同时,中国正在进行第七次刑法修改,而其中涉及反腐的内容最引人关注。
这两个准备修改的条款,一是将腐败官员的配偶、子女、情人等特定关系人扩大为受贿罪的主体;二是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期由5年提高到10年。
实际上,前者在司法实践中业已适用。去年7月,“两高”司法解释规定,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受贿行为的,以受贿罪共犯论处。司法解释进一步说明,所谓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情妇(夫)”一词首次进入司法解释,曾一度引起舆论震动。有分析说,这不仅反映了“贪官-情妇”已成为一种中国特色的腐败模式,也表明了官员的私德将接受法律的检验。此前公众熟知的典型有,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与情妇李平案,天津市政协前主席宋平顺因情妇问题自杀身亡案,以及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谋杀情妇案。
法律人士分析认为,将司法解释吸收入刑法,表明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已经成熟,没有争议。
争议出现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上。这个主要由“两高”提出的修法建议,试图把目前该罪的最高刑期由5年提高到10年。然而,这一看似顺应民意的做法,却迎来铺天盖地的争论。
对大多数公众而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一个既熟悉又模糊的概念。在贪腐案件判决中,它总是居于贪污罪和受贿罪之后兜底。让外界更为不解和愤慨的是,贪污和受贿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然而,来源不明的贪官财产动辄百万千万,但获刑不过三年五年。
2000年,安徽阜阳原市长肖作新案,夫妇二人一审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缓,但对高达1200万元的不明财产,法院最终只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因此,此罪的修改引发了超乎想象的民间波澜。“取消派”意见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已沦为贪官的“免死牌”,不如取消,直接以受贿罪或贪污罪论处;“死刑派”则认为,不能取消,只能加强,罪可当诛,应直接提高到死刑。9月2日,来自正义网的民调显示,60%的人认为“最高判十年还太轻,死刑都不为过”。
两派意见最终指向的都是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式腐败“轻罚”的强烈不满。这也反映了一直以来社会公众对官员腐败痛心疾首的集体情绪和零忍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