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连闯131次电子眼 违法记录累死交警手机
这辆车的违法记录太多,把民警的两部手机都“累死”了。 商报记者 邓万里/摄 一辆自2002年9月30 ■ 稀罕事 普桑两年多闯电子眼131次 昨日中午12时50分,正在郑州市丰乐路与南丰街交叉口向西100米处处理一起交通事故的特巡警一大队民警王峰,忽然注意到由东向西驶过一辆车牌号为豫AD6968的黑色普桑轿车前挡风玻璃上未张贴任何标志,于是将该车拦下。 他再次确认该车未按规定在前挡风玻璃上张贴保险、年检、环保标志,于是向司机提出检查驾驶证、行车证,司机说了一句,“没有行车证!” 王峰把车牌号输入警务通手机,查询这辆车是否有违法记录,不料,反馈回来的短信让他吃了一惊,一条接一条的短信发来,短信太多了,瞬间把手机“累”死机了。 和王峰一起出警的民警张宇飞也拿出自己的警务通手机查询,结果,无数条短信把他的手机也弄死机了。 最终,民警在电脑上查询,这辆车牌号为豫AD6968的黑色普桑轿车的电子眼违法记录多达131次,从2006年4月25日至2008年7月3日,电子眼违法地点集中在金水区内,只有两次在二七区。最多的一个月是2007年8月份,单月电子眼违法19次,其中14次是闯任寨北街的单行道。 ■ 咋扣分 司机累计扣分达317分 昨日,郑州市交警一大队民警孟繁勇对这辆车牌号为豫AD6968的普桑轿车131次的电子眼违法记录做了分析。131次电子眼违法记录中,有55次“闯红灯”(信号路口不按规定行驶)、26次“闯禁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50次“压黄线”(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按照相关法规,“闯红灯”扣3分,“闯禁行”和“压黄线”扣2分,该车当事人罚款不说,仅累计扣分一项就高达317分。 违法记录显示,该车曾在2007年9月6日14时05分06秒和2007年9月6日14时02分整两次在黄河路因“压黄线”被拍电子眼,孟繁勇指出,同一条路上,不同的两个路口可能有两个电子眼,该车因“压黄线”在短短3分钟内连拍两次,说明当事人在黄河路上经过两个路口的时候,都违反了禁止标线指示。 ■ 有疑问 为什么没有提前通知车主 昨日,记者在采访时,市民王先生说,这辆轿车被拍了131次电子眼,为何警方没有提前告知。如果警方在当事人电子眼违法记录累计10次时,就能以电话、短信或信函的形式告知当事人,也许当事人及时交纳罚款,也就能避免累计出现这么多电子眼违法记录了。 对此,孟繁勇说,从当事人的住址看,他家住黄河路119号院,不可能不熟悉附近的单行道、黄线,能在一个月内14次闯任寨北街的单行道,有恶意闯电子眼的嫌疑。“恶意闯电子眼,不仅蔑视我国的交通法规,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都是不负责任的。” 闯电子眼满10次,交警提前通知这一点,孟繁勇说电子眼每拍到一次,交警都会以信函形式通知当事人。市民王先生提出的电子眼违法记录累计满10次通知失主的建议,可以借鉴到交警以后的工作中。 ■ 破纪录 可能创郑州历史最高纪录 特巡警一大队一王姓民警称131次电子眼违法记录,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该车可能创下目前郑州市车辆电子眼违法次数的新纪录。 司机出示的驾驶证显示:苗军,今年38岁,家住黄河路119号院。苗军对民警说,车是别人抵债给他的。 张宇飞说,经初步调查,这辆车不是套牌车,自2002年9月30日起,这辆车再也没有参加过年审。 孟繁勇说,目前,郑州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每一位市民都应该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当事人恶意闯电子眼,警方将对此事特事特办,从严处理。 目前,警方已暂扣了这辆车牌号为豫AD6968的普桑轿车和当事人苗军的驾照,要求苗军到警队解释恶意闯电子眼一事,接受警方的进一步处罚,此事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 提个醒 注意啦 这些情况可能被拍 市民程先生在花园路与黄河路交叉口附近上班,家住紫荆山南路某小区的他,每天都要开车沿紫荆山路、花园路到单位。尽管他从来不闯红灯,可隔段时间,总会收到在花园路与黄河路交叉口闯红灯的电子眼罚单。 从来不闯红灯,为何会有闯红灯的电子眼罚单呢。程先生一打听,发现在这个路口被拍的人还真不少。 昨日,孟繁勇结合程先生的案例,分析了市民最有可能在无意间电子眼违法的几种情况。 左拐道或右拐道直行。例如程先生的案例,在花园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如果司机按信号灯指示正常行驶,是不会被拍到的。部分司机在等红灯时,看车队排得太长,而左拐道车辆较少,就到左拐道上等红灯,信号灯一变,车辆跟随直行道上的车辆一起通过路口,这种情况下,程先生的车就有可能被电子眼拍下。 类似情况,郑州也有一些路段设置有右拐道红绿灯,例如金水路与未来路交叉口,司机如果不注意信号灯,直接右拐,很有可能被拍。 孟繁勇还说,郑州部分路段车道之间是中心实线,在这些路段,车辆不能随意变更车道,例如金水路与经七路交叉口附近。 “压黄线”也是司机容易在无意间电子眼违法的一种情况。例如黄河路上电子眼违法较多,经警方调查,多数都是因为司机在躲避右侧车辆的时候,越过了马路中间的黄线。孟繁勇说,司机应该把黄线看做是一堵墙,一点儿也不能越过。 ■ 有一拼 宁波司机62次违法扣156分 据《东南商报》报道,宁波市驾驶员李某从2004年11月至2007年4月,竟有62条违法记录未处理。江东交警大队对其作出了罚款2.1万元,累计扣分达156分的处罚。 2007年6月5日中午10点左右,江东交警大队民警在宁波市曙光路与姚隘路交叉路口附近执勤时,一辆银色宝来轿车由东向西开了过来。驾驶员没系安全带,而且还在打手机。民警于是立即将其拦下,并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员只出示了驾驶证,称行驶证没带。按程序,民警迅速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要求进行网上核对。很快,核对结果出来了,对讲机里传来一串惊人的数据:该驾驶员姓李,从2004年11月至2007年4月间,该车共有62次电子眼违法未处理。 经查,在该车的62条违法记录中,有34次超速行驶,16次违章停车,8次未按信号灯通行,4次违反禁令标志。李某承认自己存在侥幸心理,故意不接受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