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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总会开张挂公安局条幅 据称系商家自己悬挂

发布人:李国亮律师  发布时间:2008/9/7 12:10:05  浏览2417次 字体大小:

夜总会前悬挂的条幅现已撤下。 据《南国早报》
  本报讯 据《南国早报》报道 8月31日,一则《夜总会开业公安局区政府居然送条幅》的帖子,出现在论坛上。

  帖子称,8月28日,位于广西柳州市文惠桥南头的一家夜总会开业,并配上图片。图片上夜总会开业的祝贺条幅,几乎把整个楼房盖住,其中有标注柳州市鱼峰区政府及柳州市鱼峰区公安分局祝贺的条幅。

  帖子引起关注。有网友认为,“左有政府相贺,右有公安捧场”,显示这家夜总会“来头不小”,有“后台”。也有网友认为,作为政府及执法部门,如此为商家送条幅,显然有讨好商家之嫌。也有人认为,不值得大惊小怪,没有什么可指责的。

  9月3日,柳州鱼峰公安分局局长黄永高介绍,他们没有参与祝贺,那是商家的擅自行为,发现条幅的第二天就让商家撤下。

  同日,鱼峰区政府办公室范副主任介绍,区政府既没有制作条幅,也没有授权别人制作,这是娱乐场所的擅自行为,区政府已要求对方撤下。

  9月4日,夜总会已经没有了政府及公安部门的祝贺条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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