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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管家上岗老物业不走 两公司争相服务业主(图)

发布人:李国亮律师  发布时间:2008/9/26 17:22:59  浏览1904次 字体大小:



两家物业公司保安在小区门口列队,争相为业主服务。罗伟摄



两家物业公司保安在小区门口列队,争相为业主服务。罗伟摄

    9月24日,南宁市竹溪南路新兴苑小区的业主进入小区大门时受到“夹道欢迎”,两家物业公司的保安分列大门左右,同时递上了出入牌。原来,该小区在换聘物业公司的问题上发生争议,新物业急着入场,老物业不愿撤出,两家公司争着为业主们服务。为防止出现大的摩擦,青秀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到场召开协调会,决定先对有关问题展开调查,等到10月10日以后,再由小区全体业主开会选出真正合意的“管家”。

    两个“管家”同时上岗

    这两家物业公司分别为南宁市家园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家园物业)和南宁市拓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拓诚物业)。

    9月24日当天,两家物业公司的人员同时上岗。在小区大门的摩托车进出口,两家物业公司的保安都在发出入牌。而汽车进出通道只有家园物业公司保安在刷卡发放出入牌,拓诚物业公司的保安则列队站在一旁观看候命。

    两“管家”同时服务,究竟该接受谁?不少业主感到茫然。

    记者在现场看到,当日回家的业主中,有的领家园物业保安递上的出入牌,有的领拓诚物业保安递上的出入牌,有的则两张出入牌都领。业主黎女士说:“我是两个物业保安递上的出入牌都领,这样更保险,无论如何都可以出入自如。”

    小区业委会犯了难

    新兴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当日值班员龚明莲介绍,该小区自1997年业主入住以来,一直由家园物业提供物业服务。2003年10月合同到期后,当时的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与家园物业就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与价格无法达成一致,4年多来小区一直无正式物业服务合同,而是由业委会委托家园物业暂时提供物业服务至今。

    龚明莲说,第四届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先后召开了3次业主大会,投票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最终在第3次大会上形成决议,选定了拓诚物业。随后,业主委员会按大会决议授权,于2008年4月30日,与拓诚物业签订了新兴苑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龚称,当时前来报名应聘的还有另外6家物业公司,但到竞聘期间,这几个公司却同时退出,业主委员会也弄不明白是什么原因。

    现在,拓诚物业按合同前来接管,家园物业却不愿撤离,这让业主委员会感到很棘手。

    一方说依合同接管

    24日上午10时许,拓诚物业蒋升洲副总经理依据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服务合同,带领保安、保洁员等约70人来到新兴苑住宅小区,准备接管小区物业为业主服务,可是原“管家”家园物业并没有让出的意思。他没有办法,只能依计划先安排人员到各自岗位上岗服务,于是小区出入口就出现两个“管家”同时服务的情景。

    蒋升洲说,在此之前的5月15日和22日,他们也曾分别带队来接管过,但家园物业坚持不退出,并拒绝让他们的工作人员进入该小区。

    为防止两个物业公司人员因此发生摩擦,青秀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让拓诚物业暂缓接管,他们只好服从,但他认为,拓诚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正式的服务合同,家园物业公司应当做好交接工作,退出小区。

    一方说尚未被解聘

    家园物业公司陆经理说,他们公司从1997年业主入住以来,一直在小区提供物业服务。2003年10月期满后,虽没续签新的服务合同,但小区业主委员会几乎年年都发函,要求他们继续提供物业服务。

    陆经理边说边找出相关来往函件展示给记者看。最近的一份来函的大致内容是:2007年12月16日,小区业主委员会要求家园物业继续提供物业服务,并邀请他们参与选聘投标。陆说,家园物业公司认为,小区业主委员会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因而没有参与该次投标。

    陆认为,家园物业公司所持的原物业服务合同和所有往复函件足以证明,家园物业是小区业主认可的物业服务公司。在没有被解聘之前,他们当然要做好本职工作,不会出现中途退出的情况。

    政府出面协调“管家”之争

    9月24日上午,南宁市青秀区政府唐副区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来到新兴苑小区,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代表、家园物业、拓诚物业负责人等召开了协调会,共同商讨解决小区“管家”问题。会上一致通过,9月24日至10月10日为协调时间,等协调期过后,再由小区全体业主决定这个“家”该由哪个物业公司来管理。

    25日下午,记者与具体协调新兴苑小区“管家”问题的罗副区长取得联系。他说,拓诚物业公司在家园物业公司并没有退出新兴苑小区的情况下,强行进驻发放出入牌,这样容易造成混乱,使小区业主无所适从。他们正在协调小区业主委员会先劝拓诚物业公司退出。另据部分业主举报,拓诚物业公司在选聘期间,有价格标示过低等违规行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正在展开相关调查。等调查清楚后,他们建议小区业主委员会再召开一次全体业主大会,选出一家真正能代表业主自己意愿的物业服务公司,管好小区这个大“家”。(来源:南国早报)(记者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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