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 >> 文章正文

海南文昌原市委书记谢明中一审被判死缓(图)

发布人:李国亮律师  发布时间:2008/8/26 17:06:16  浏览4048次 字体大小:
 

受贿1800余万800余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八月二十五日,谢明中被带进法庭受审。王军 摄

    新华网海南频道8月26日电(记者卜云彤、姜琳)海南文昌市原市委书记谢明中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5日被海南省海南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海南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至2007年,谢明中在先后担任海南省地矿局副局长、共青团海南省委书记、中共文昌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索取他人的贿赂,计人民币1363.8万多元、港币439.8万元、美元7.2万元、新加坡币0.3万元。此外,谢明中尚有巨额财产人民币544.7万多元、港币187.4万元、美元9.36万元、新加坡币1.2万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法院认为,谢明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谢明中还有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又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据此,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版权所有@江苏卓达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18936089755 18936087138 传真:0512-68636561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络香路18号(三元一村北门进) 苏ICP备12058822号
技术支持:苏州百斯特网络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