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 >> 文章正文

前男友散裸照并冠"淫荡老师" 台女老师几崩溃

发布人:李国亮律师  发布时间:2008/10/7 21:01:50  浏览2707次 字体大小:
  台湾一名小学女老师五年前与一名许姓男子交往时,让男友拍下全裸照片,没想到去年女老师发现自己的裸照竟然在网络上流传,还被冠上“淫荡老师”称号,法院将转寄裸照的许姓男子依加重诽谤罪判刑3个月。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直到现在,女老师的裸照仍可透过点对点传输软件,在网络上搜寻

得到。据了解,女老师去年底得知自己的裸照被贴上网,当场崩溃痛哭,后来转校服务。

    根据调查,女老师在03年8月间开始与许姓男子交往,曾在男友床上全身赤裸拍下各种姿势的裸照,有些甚至比陈冠希的欲照还要夸张;法院和检方勘验照片,发现女老师是自愿让男友拍摄,因此没有妨害秘密的罪嫌。

    两人交往一阵子之后分手,女老师忘记自己还有裸照在男友处。去年10月女老师的妹妹收到朋友的一封电子邮件称,在知名点对点传输网站上,可以找到女老师的照片,而且照片名称还被冠上“淫荡老师”。

    女老师的妹妹上网发现真的,赶紧通知她,女教师于是提出告诉。许姓男子到案后否认散布照片,他说只是把8张裸照转寄给友人,不知道为何会在网络上散布。

    检方比对从许姓男子计算机扣得的照片与网络上流传的照片,发现是同一组照片;由于点对点传输软件的特性,无法查出是谁开始散布,但许姓男子的行为已经触犯加重诽谤罪嫌,因此将他起诉。

    法院审理后,许姓男子同意认罪协商,最后法院依加重诽谤罪判处许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减刑后成为3个月,若易科罚金则罚9万元。

版权所有@江苏卓达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18936089755 18936087138 传真:0512-68636561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络香路18号(三元一村北门进) 苏ICP备12058822号
技术支持:苏州百斯特网络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