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快速搜索:
首页
|
卓达概况
|
业务领域
|
新闻中心
|
律师团队
|
经典案例
|
政策法规
|
联系我们
今天是
◇经典案例
◇网站公告
更多>>
·
习近平对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作出重要指示
·
李克强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
习近平会见连战一行
·
外交部发言人回应美方公布拟对中国2000亿美元输美产品加征关税清单
·
习近平向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8年年会致贺信
◇办公位置
牧马装饰
苏州网站建设
苏州吕秋华、李国亮律师网
苏州百斯特网络
中国法院网
中国警察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经典案例
>> 文章正文
原天津检察长李宝金情妇王小毛一审获刑6年
发布人:李国亮律师 发布时间:2008/10/23 0:26:32 浏览
2460
次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日前,原天津浩天集团董事长王小毛因犯受贿罪、偷税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法院认定王小毛与原天津检察长李宝金共同受贿165万元,其旗下公司偷税639.12余万元。2006年8月,王小毛因涉嫌行贿罪被逮捕。一个多月后,与其有亲密私人关系的李宝金被中央纪委“双规”王小毛获刑,标志着李宝金案
正式落幕。(华龙网-重庆商报)
·上一篇:
湖北男子助妻“安乐死”案一审宣判
·下一篇:
黑龙江首次曝光两起政府失信案 派出所欺上瞒下
版权所有@江苏卓达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18936089755 18936087138 传真:0512-68636561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络香路18号(三元一村北门进)
苏ICP备12058822号
技术支持:
苏州百斯特网络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