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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为5cm建房空间打官司 昔日邻居顿成陌路人

发布人:李国亮律师  发布时间:2008/10/25 23:46:51  浏览1728次 字体大小:
为了5厘米的建房空间,广西省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的吴某和邻居黄某一家闹起了矛盾。在起诉黄父不成后,吴某又将身为法官的黄某推上了被告席。10月23日上午,双方在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对簿公堂。

    相邻建房生别扭

    吴黄两家的房子位于邕宁区那楼镇那楼新街。

    大约10年前,原邕宁县法院对那楼新街的15宗宅地进行拍卖。吴某买得了9号地,黄父买得了7号和8号地。随后双方相继起房,成为邻居。

    起初建第一层时,双方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2002年前后,黄家的房子建到第三层,吴家建到第二层,有关部门前来测量****期间,双方因建房空间产生了争议。

    吴某说,为了尽快解决争议,他将事情报告到了那楼镇政府。经政府派人现场测量,发现黄家的房子从第二层开始,向他的房子伸出5厘米。见此,黄家向他道了歉,还自己找人凿去了多占的大部分墙面,但剩下一部分未凿完。黄家口头承诺,等他加建第三层时再彻底清理完毕。然而到了2006年,当他准备建第三层时,对方却不肯配合了。

  两上法院讨“空间”

    为了能够顺利建房,2006年11月,吴某具状将当初购买宅地的黄父告到南宁市邕宁区法院,要求对方腾出多占的空间。可到了法庭上,他才得知,这房子和宅地早在2004年时就已经过户给了黄某。法官告诉他,他起诉的对象不符,只好撤诉。

    吴某说,他是个农民,对打官司一窍不通,但决心要上法庭讨说法。有人告诉他,打官司得有证据。于是吴某开始来回奔波找政府有关部门,希望政府能就当初调查的结果给他出个证明。

    几个月后,吴某拿到了两份信访答复函。于是他重新起诉,将现房主黄某和他的父亲一起告到了邕宁区法院。由于黄某本人是该院的一名审判人员,为了避嫌,此案最后被转到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审理。

    在这次的请求中,吴某除了要求对方凿除侵占的空间外,还要求赔偿因耽误建房而造成的建筑材料差价、误工、交通费等各项损失约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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