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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发布人:李国亮律师  发布时间:2010/11/27 13:58:42  浏览1873次 字体大小:
    新华网上海11月26日电(记者李烁)2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原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原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佩信等。

  此前,经公安机关连日侦查,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静安区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对“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负有重大责任,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资料图片: 11月21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右四),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右三),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左三),上海市政协主席冯国勤(右二)等在火灾事故现场向遇难者致哀。新华社记者 裴鑫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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