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传部副部长放弃起诉中青报 称败诉也是一种主张
云南宣传部副部长放弃起诉中青报 称败诉也是一种主张
6号晚上到7号凌晨,一群网友在微博中合力成功解救了一位意欲“用汽油与强拆者拼个鱼死网破”的青岛拆迁户。这就是事情的起因。李鸿文在那篇引发争议的评论中提到:“云南一位在网络中享有盛名的官员却借机发帖:‘如果要说大实话,拆迁在发展过程中是很难避免的。倘若不能废除拆迁,那么,我们对每一起拆迁维权的围观和声援,实际上都是在鼓励更多的对抗,这又必然会制造更多的鲜血和悲剧……’”
李鸿文从这条微博中总结出三层逻辑:“其逻辑是:一、公民遭遇强拆,网友的“围观”鼓励对抗,助推悲剧;二、强拆难免;三、拆迁户推高房价,转嫁到买房者。”并对三条逻辑一一进行论证反驳。双方的“舌战”由此开始。
昨晚,伍皓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起诉的事已经委托给了律师事务所,但不会起诉媒体。
【录音】
伍皓:不会起诉媒体。
记者:那您最终可能起诉的是李鸿文个人?
伍皓:恩。因为他实际上作为一个评论员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的网民,你要在媒体上发表东西,那你就要全面准确的把握别人的观点。
记者:您觉得李鸿文违反了哪些法律?
伍皓:主要是名誉权。我觉得他通过断章取义,主要就是我那句话好像是我的什么逻辑,什么强拆有理,那是他的主观。我没有那个逻辑,也没有那个意图,他完全就是曲解了我的意思。
李鸿文认为,自己的文章没有问题,也没有断章取义。
【录音】我这个文章应该是没有问题的,第一,我没有偷换概念,也没有断章取义。第二,他还推出了几条妙论,高妙的妙。什么钉子户助推了高房价,还推出了什么印第安人的事情,什么美国今天的成就就没有吗?当年不是一样赶印第安人吗?那你把人民都当成印第安人吗?我写文章只能究其一点,而且你的逻辑在里面,我说的是你的逻辑。
事发后,有媒体提出,评论员发表不同意见的文章就引发起诉,是否有悖于言论自由,妨碍媒体监督?伍皓认为,起诉李鸿文和舆论监督没关系。
【录音】这个和舆论监督没有关系,实际上不是他批评了我,然后我去告他,当时微博一共七八条,如果他都看完,实际上我是反对强拆的,但是他是完全曲解了我的意思,反而通过他的那篇评论误导公众,认为我们是强拆的支持者。
李鸿文认为,伍皓之所以要起诉自己,是平时歌功颂德的话听多了,不能接受别人的公开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