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原董事长姜立贵因受贿获刑10年
2008年12月6日,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聂玉河因受贿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 图为聂玉河(中)在法庭上听候宣判。高玉海摄
宣判现场。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北京城 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姜立贵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姜立贵有期徒刑10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春节,担任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乡集团)董事长及党委书记的姜立贵到厦门旅游。在此期间,姜立贵收受城乡集团房地产开发中心主任黄泽宇(已判刑)给予的1万美元。这些钱是黄泽宇用来感谢姜立贵在他就任城乡集团房地产开发中心主任等事项上提供的帮助。>>>全文
60岁的原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姜立贵,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此案。>>>详细
在北京城乡建设集团腐败“窝案”长长的名单上,如今又多了一位“重量级”人物。原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姜立贵,日前因涉嫌受贿人民币13万余元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而在此之前,包括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在内的9人已分别被法院判处从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详细
记者获悉,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姜立贵,因涉嫌受贿下属及福建一名“涉黑首富”共计13万余元的贿赂,已于近日在市二中院受审。这是该集团继原总经理聂玉河、原副总经理王殿平等人被判后,又一名落马的高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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