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陕西最大虚开发票案开审(图)
姚玉甲 制图
昨日,(陕西)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潼关县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虚开抵扣税款发票一案。由于该案涉案金额高达4.5亿余元,为建国以来陕西省最大一起虚开抵扣税款发票案,且被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督办,案件倍受各方关注。
当日的庭审中,渭南市检察院对潼关县富华白银制品加工厂和郭辉平、曹石
2006年12月,许智兵以提供生产技术和开具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销售发票为股份,入股潼关人李福祥在2004年注册的潼关县富华白银制品加工厂,许占40%股份,李占60%股份。
2007年2月,许、郭二人以注入生产流动资金为条件,代表金辉公司与潼关县华鑫银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双方各占50%股份,取得华鑫公司加工生产国标白银经营权,并委派犯罪嫌疑人李远德(通缉在逃)为华鑫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经营管理,李红飞(湖南永兴县人)为出纳,代表许对华鑫公司资金周转进行监督。
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曹石平按照许智平“实际缴税额控制在销售收入1.7%以下”的授意,每月根据金辉公司、华鑫公司、富华厂销售白银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推算所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可抵扣税款数额和物品清单,分别交与王兰香(在逃)、李福祥、李红飞(在逃)、郭爱如。王、二李以上述三家企业购买含银废旧物资预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至回收公司。郭指使姚永利等人按清单向三家企业开具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后,将所收预付款又汇至许智兵、王赛莲、李福祥等人控制的个人账户,造成资金在银行形成空转,且回收公司和金辉等三家企业有实物交易业务的假象。
仅仅5个月,潼关县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从潼关县国税部门申报领取废旧物资销售发票5000份,开具4581份,共计金额4.5亿余元。其中上述三家企业取得发票4519份,抵扣税款4200余万元,其余62份发票分别开具给潼关县恒通珠宝公司和潼关县太要秦晋铁矿,共计金额603万元,给国家造成4200余万元的巨额损失。(王晓光 连玲)
被告人当庭辩称无罪
犯罪嫌疑人姚永利用手遮住面部。
昨日,案值高达4.5亿元的潼关县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虚开抵扣税款发票案在渭南开庭审理。期间,被告当庭称无罪,但又回答不上来公诉方连续的发问。
当日上午9时半许,该案的4名被告郭辉平、曹石平、李福祥、姚永利被法警带进法庭。审判长在核对了4人身份后,让法警打开了他们的****和脚镣。在此过程中,现年40岁被告人郭辉平一度高昂头颅。而现年19岁的姚永利一进法庭,双手就掩住自己的面部,似有悔恨,又像是掩饰自己的不安。
法庭调查阶段,郭辉平语出惊人,称此前对公安机关的供述不真实,受到了刑讯逼供。他说:“他们(警察)用电灯照得我睁不开眼睛,空调吹得我全身发麻。”刚开始,他称自己租赁潼关县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是为了“便于管理”,后又称公司是他人租赁的,与自己无关。审判长对他进行了“回答问题应注意一致性”的提醒。
庭审在休息了40分钟后,法庭又对其余三名被告进行法庭调查。被告人李富祥称自己所开办的富华白银制品加工厂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存在实物交易。检察官连续问他交易的具体地点、数量等细节问题时。他一时语塞回答不上来,转而环顾四周。
当日的庭审持续至晚上7时半许。法庭宣布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王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