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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为单边征税

发布人:李国亮律师  发布时间:2008/9/18 21:33:16  浏览2041次 字体大小:
新华网北京9月18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2008年以前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调整历史

     新闻背景:中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历史

    新华网北京9月18日电(记者韩洁 罗沙)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1‰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按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印花税7月份出现负增长 与股市低迷密不可分

    中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7日说,今年1至7月证券交易印花税同比增长7%,其中7月份同比负增长71.8%。

    从4月24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下调为千分之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3‰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贾康:印花税的征收无疑需要动态改进

    “从政府发挥宏观调节职能来说,印花税的征收无疑需要动态改进,但是到底具体的动态改进怎么改,改成什么样子,应该充分听取民意,再加上专家的论证,通过一个科学的程序来做出决定。”贾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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