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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七台河市对昌隆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责任人做出处理

发布人:苏州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8/12/1 22:43:12  浏览1229次 字体大小:
新华网哈尔滨12月1日电(记者梁冬)12月1日,七台河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新兴区主要领导引咎辞职的请求,决定免去三名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三名新兴区主要负责人的职务。

    根据这份处理决定,免去刘丽新兴区委副书记、区长职务,免去杨奇新兴区委常委、副区长职务;免去刘万生新兴区政府副区长人选,建议新兴区委免去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12月1日,七台河市委、市政府还召开了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要求全市所有矿井全面停止生产,全市马上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事故期间私自出煤的矿井一律关停,整改工作从零开始。

    11月30日16时50分左右,七台河市新兴区昌隆煤矿一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当班井下作业人员25人,经救援,安全升井10人,其余15名矿工全部遇难;在救援过程中另有3名搜救队员遇难。目前,七台河警方已依法拘留昌隆煤矿有关责任人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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